发布时间:2018-06-08 作者: 浏览次数:次
校发〔2018〕60号
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,优化资源配置,深化实践育人,培养政治可靠、专业过硬,具有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素质人才,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向长期化、项目化、阵地化发展,更好的发挥我校在服务兵团向南发展和兵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,引导师生进一步聚焦总目标,服务南疆经济社会发展,进一步增加大学生实习实践的实效性、针对性,依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》(中青联发〔2005〕3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教思政〔2012〕1号)文件精神,制定《塔里木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》和《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践补充管理规定》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《塔里木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》(试行)
2.《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践补充管理规定》
塔里木大学
2018年5月31日